上半年放心肉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上半年放心肉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上半年放心肉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上半年放心肉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表:2007/06/01  浏览次数:18    


各区政府办公室、经贸委(商务旅游局、商务局)、屠管办,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7年,市人民政府“将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作为为民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为了确保市民食肉安全,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各区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不断地推进我市“放心肉工程”的建设。经研究,从6月10日至30日在全市开展2007年上半年放心肉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市政府武政[2003]72号文的情况;

2、打击私屠滥宰活动情况;

3、执行“一证两章”的“放心肉”管理办法的情况;

4、饭店、宾馆、超市、冷库等用肉、售肉单位的管理情况。

(详见《武汉市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工作考评内容、记分标准及扣分依据表》)

5、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是否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规范要求。

(详见《武汉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评定标准及扣分依据表》)

二、检查安排

全市放心肉工作大检查由市商业、工商、农业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分组开展检查。

市商业局检查组  受检区:硚口、武昌、新洲、汉南、江夏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工商局检查组  受检区:江岸、江汉、青山、东西湖区

市农业局检查组  受检区:汉阳、洪山、蔡甸、黄陂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受检城区必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家(江汉、汉阳、武昌、青山无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增加检查集贸市场1家);远城区必检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厂1家,同时抽查街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各区必检集贸市场3家,超市、肉食品专卖连锁店各1家,宾馆、酒楼、学校食堂各1家。另外江岸、武昌、汉阳区必检冷库。

三、工作要求

1、各区经贸委(商务旅游局、商务局)、屠管办接此通知后,应向区政府汇报,并对照标准,先期进行自查,将自查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市生猪屠宰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此次放心肉工作大检查顺利完成。

2、各检查组要按照《武汉市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工作考评内容、记分标准及扣分依据表》、《武汉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评定标准及扣分依据表》的规定,认真进行检查,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检查区的工作作出评定意见。

3、各检查组检查完毕后,请速将检查结果于2007年7月12日前书面报市生猪屠宰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屠管办将根据各检查组对各区的放心肉工作检查结果及平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

市屠宰管理办公室供稿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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